关于拟同意解除(终止)龚淑莹同学所受处分的公示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05-20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解除(终止)工作的通知文件和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考察、分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绝定,拟同意龚淑莹的处分解除(终止)的申请。
公示时间:5月20日——5月23日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分院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生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2、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联系人:吕老师
公示电话:88342284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