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解除(终止)王晶晶、吴腾日等7位同学所受处分的公示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4-10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终止)工作的通知》文件和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考察,分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同意王晶晶、吴腾日等7位的处分解除(终止)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班级 |
姓名 |
处分原因 |
处分 时间 |
处分 文号 |
处分 等级 |
视觉传达1502 |
马姗惠 |
寝室使用大功率 |
2016.11.21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6)114号 |
警告 |
环境设计1501 |
陆悦婷 |
寝室使用大功率 |
2016.11.21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6)113号 |
警告 |
环境艺术1501 |
戚春霞 |
寝室使用大功率 |
2016.11.21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6)114号 |
警告 |
服装1501班 |
王晶晶 |
盗刷他人一卡通 |
2016.12.5 |
绍学校元培政纪(2016)129号 |
严重警告 |
服装1402班 |
吴腾日 |
旷课 |
2015.5.20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5)28号 |
警告 |
服装1601 |
童云定 |
未经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
2017.1.11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7]17号 |
记过 |
纺织工程1601 |
黄荣荣 |
未经允许携带存储有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通讯设备(手机)参加考试 |
2017.1.11 |
绍学院元培政纪[2017]18号 |
记过 |
公示时间:4月10日——4月12日
公示要求:
1、广大学生可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分院学工办反映存在的相关问题,并写生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2、实事求是反映情况,联系人:吕老师
公示电话:8834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