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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结果公示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7-11-08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绍学院元培〔2015〕16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分院审核,于2017年11月8日进行答辩,通过分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成绩评定,2018届毕业生中张昕怡同学通过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8日—2017年11月10日,共三天。
公示联系电话:88346876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2017年11月8日